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金融市场的一种重要金融衍生工具,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和资产流动性,盘活存量资本,转移和降低风险,提高其盈利能力。
目前在我国信用资产证券化有关政策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
但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流程参与机构较多,仍需一部专门针对各参与机构职责明确规定的系统性法律法规。
其次,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分业监管模式,监管难度大,不利于各监管领域的统一协调,使得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交易过程中仍存在潜在风险,也无形之间增加了交易成本。
信用评级制度欠缺
信用评级制度的科学性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其他方面能否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信用评级的科学性,直接影响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和安全性,是投资者决策的基础,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前提,更是监管层对于金融机构信用评估工作的要求。
但是目前我国的评级机构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对于评级结果的运用还停留在表面上,无法独立、客观和准确地对基础资产进行评级。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评级机构的地域分布不均衡,缺乏大型的权威机构。
二是评级技术不完善,缺乏公信度,所采用的评级模型不符合我国实际国情,评级标准不同。
第三,监管不力,监管机构缺乏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导致评级流程形式化、虚假评级、监管不规范、缺乏真实性。
因此,我国应在充分考虑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加快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完善信用评级体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提高信用评级的质量和水平。
